當?shù)貢r間4月24日,九個西歐和北歐國家在比利時海濱小城奧斯坦德舉行第二屆“北海峰會”,欲“抱團”大力開發(fā)海上風電。
當日,來自比利時、丹麥、德國、荷蘭、法國、英國、愛爾蘭、挪威和盧森堡的九國首腦或能源部長出席峰會,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和能源事務委員西姆松亦應邀與會。據(jù)會后發(fā)表的宣言,九國確認將充分調(diào)動北海能源和工業(yè)潛力,爭取到2030年將北海海上風電裝機容量提高到120GW,到2050年進一步提高到300GW。與目前約25GW的裝機容量相比,僅2030年設(shè)定的目標就將增長4倍多。對歐洲民眾而言,100GW約等于1億歐洲家庭的年用電量。如能達成目標,這意味著到2030年北海海上風電可滿足1.2億歐洲家庭的年用電量,到2050年可滿足3億歐洲家庭的年用電量。宣言顯示,除設(shè)定共同目標,峰會還討論了電力運輸問題,以確保海上風電惠及每一個參與國,另一關(guān)鍵議題為海上能源基礎(chǔ)設(shè)施安全和海上風電場海底電纜連接問題。近年來隨著歐洲致力能源“綠色轉(zhuǎn)型”,海上風電被寄予厚望。與陸上風電相比,海平面風阻較小,風能更高,且有“地利”之優(yōu),如通過海路運輸大型風機更加便利、風電場不易擾民等,由此成為可再生能源重要一環(huán)。去年5月,比利時、丹麥、德國和荷蘭以創(chuàng)始國身份在丹麥埃斯比約舉行首屆“北海峰會”;當時4國承諾到2050年將北海海上風電裝機容量提高到150GW,把北海打造成歐洲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工廠。
來源 | 中國新聞網(wǎng)
編輯 | 常 佳
審核 | 何曉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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